国家药监局:做好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的监管与治理
更新时间:2021-06-25 18:03:12 点击次数:
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并讲话。徐景和强调,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深入分析当前医疗器械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深刻把握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纵深推进、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施行的背景下,我国医疗器械上市后监管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
今年3月,国家药监局部署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梳理出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器械、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等9大类产品和企业,作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会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海南省(市)药监局汇报了前期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交流总结了经验做法,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各级药监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全力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排查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会议强调了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排查工作的重点。包括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突出排查治理重点;强化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等。在全面推进各项任务的同时,要强化疫情防控转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按照八部门的联合通知要求,依职责做好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的监管与治理。